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党建工作

1 2 3

“党员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11 09:02:02浏览: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党员之家”管理办法


一、学院党委“党员之家”是开展各支部党员日常教育和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之一,是教育党员、凝聚党员、管理党员和服务党员的有效渠道,也是联系群众、影响群众的桥梁。

二、党员之家的建设与管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面向党员、贴近党员、服务党员”为宗旨,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主动服务为重点,努力把党员之家建设成为党员的活动之家、交流之家、精神之家、心灵之家。

三、党员之家面向各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所有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教职工开放,可以在党员之家内阅览图书报刊,并进行相关问题的探讨交流。

四、党员之家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日常管理由学院办公室具体管理,如果需借用活动室,须经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或学院办公室)同意才可以使用,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或学院办公室)对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五、室内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室内书刊杂志阅读后请放回原处。

六、活动室使用人员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由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 ©  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电话:0459-650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