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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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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7 23:47:01浏览: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黑教科规办〔2018〕2 号)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我校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注意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和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市等信息,同时严格控制字数。要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稿)。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nepugjs@126.com。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第九项签署意见,加盖公章:(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重点课题16项,其中要求至少有50%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最终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参加过省里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我校将在限额外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1项。

7.本年度申报省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需另填写全国课题申请书等材料)。

8.本年度课题受理实行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9.材料报送地址:机关楼304

      电话:6504852 13836717612   联系人:杨金保

 

   

黑龙江省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有关表格.rar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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